中估協發〔2015〕6號 各土地評估中介機構: 根據《土地評估中介機構注冊辦法》和《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實行電子化備案完善土地估價報告備案制度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2〕35號)、《關于在土地估價機構注冊中規范土地評估機構名稱的通知》(中估協發〔2005〕18號)要求,中國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會(簡稱“中估協”)定于近期開展2015年土地評估中介機構注冊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15年3月16日—4月30日。 二、注冊范圍 申請在中估協注冊的土地評估中介機構。 三、注冊要求 (一)總體要求 1.2005年8月26日以后工商注冊的土地評估中介機構,須按照《關于在土地估價機構注冊中規范土地評估機構名稱的通知》(中估協發〔2005〕18號)文件執行; 2.報告質量抽查情況、土地估價業務開展及誠信建設情況,由省級土地估價行業協會根據已掌握材料進行檢查并出具審核意見; 3.未按要求進行土地估價報告電子化備案的機構在補報后可受理其注冊申請,否則不予受理。 (二)申報要求 1.注冊工作實行網上操作。土地評估中介機構直接登錄中估協網站 (www.creva.org.cn)專項服務欄目,點擊“年檢注冊”,對本機構基本情況和人員情況進行填寫、核對和變更,并上傳營業執照掃描件; 2.注冊材料加蓋公章后一式兩份寄至省級土地估價行業協會,其中注冊申請表須由機構股東簽字。省級土地估價行業協會需對機構管理、土地估價師及近三年的報告質量情況等進行嚴格審查,出具書面意見,并登錄土地估價機構年檢注冊系統填寫審核意見。初審后將其中一份申請材料寄至中估協。 四、注冊結果 1.注冊結果,經中估協報國土資源部備案后,向社會公布。 2.通過注冊的土地評估中介機構,于2015年7月1日后在線打印年檢注冊證明。年檢注冊證明與土地評估機構注冊證書同時使用。 五、聯系方式 聯 系 人:王軍鵬、張延麗 電 話:010-66560843、66561590 傳 真:010-62160713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大柳樹路17號富海國際港701室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會員服務部 郵 編:100081 中國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會 2015年3月9日 附件: 土地評估中介機構申請注冊辦理程序 一、基本條件 申請在中估協注冊的土地評估中介機構應滿足下列條件: 1.申請注冊的機構須具有7名以上(含7名)執業土地估價師和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注冊資金,且在省級土地估價行業協會注冊滿1年以上(含1年); 2.辦理注冊的機構名稱中應明示土地、不動產、土地資產、地產、地價的評估或估價等表明土地估價專業的術語; 3.機構詳細列明的營業范圍中應包含土地評估、不動產評估、地產評估或地價評估等土地估價專業術語。 二、申報材料 申請注冊的機構需提交以下材料: 1.注冊書面申請; 2.土地評估中介機構注冊申請表(需股東簽字及省級協會審核意見); 3.機構執業土地估價師狀況表; 4.營業執照復印件; 5.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6.經工商局備案的公司章程復印件; 7.機構內部管理制度復印件; 8.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土地估價師等相關資格證書復印件、任命文件復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公司公章,其中第2、3項需登錄“土地評估中介機構管理系統”進行打印,第4、5項需掃描上傳至“土地評估中介機構管理系統”。 三、報送程序 1.登錄中估協網站 (www.creva.org.cn)專項服務“年檢注冊”欄目,下載“機構注冊申請單”,填寫完整后,經機構法人簽字和加蓋機構公章后,與法人身份證、法人土地估價師等相關資格證書、機構營業執照掃描后一并發送至wjp@creva.sina.net; 2.中估協將申請機構登錄帳戶、密碼告知機構; 3.機構登錄系統,按要求填寫機構信息,點擊“正式上報”,并按第二項“申報材料”中1--8項的要求提交相關紙質材料; 4.省級協會登錄系統中填寫意見。紙質材料一式兩份,由省級協會在土地評估中介機構注冊申請表中“省級協會審核意見”欄內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將其中一份申請材料郵寄至中估協,另一份由省級協會留存; 5.注冊申報結束后,中估協將申請注冊的土地評估中介機構名單進行網上公示,向社會征求意見。注冊結果經國土資源部備案后,于7月1日前向社會公布。通過注冊的土地評估中介機構可在線打印年檢注冊證明,年檢注冊證明與土地評估機構注冊證書同時使用。 |